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體學習時指出“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,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、國家監察體制改革,實現黨內監督全覆蓋、對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,強化黨的自我監督和群眾監督,把發現問題、推動整改、促進改革、完善制度貫通起來,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秉公用權、依法用權、廉潔用權、為民用權。”為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提供了工作方向和行動指南。高校肩負著人才培養、科學研究、社會服務、文化傳承創新、國際交流與合作等重要職能,承擔著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,承載著為黨育人、為國育才的重大職責使命。強化高校內部各職能部門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,對優化完善內部治理體系、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至關重要。
科學劃定權力界限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“要強化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,督促掌握公權力的部門、組織合理分解權力、科學配置權力、嚴格職責權限,完善權力清單制度,加快推進機構、職能、權限、程序、責任法定化。”強化高校內部各職能部門權力運行的制約,首先要科學界定權力邊界,優化權力配置,使各職能部門之間權責明確、清晰,把權力規范起來,使權力的運行符合制度的要求。高校應進一步優化完善“三定”方案,按照分崗設權要求,依職定崗、分崗定權、明確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,界定各崗位的權限和相互關系。建立重點崗位分權制度,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、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,各部門各司其職。
規范權力運行機制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“要緊盯公權力運行各個環節,完善及時發現問題的防范機制、精準糾正偏差的矯正機制,管好關鍵人、管到關鍵處、管住關鍵事、管在關鍵時。”高校各職能部門要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,及時建立完善制度,增強制度的科學性、針對性和可操作性,及時梳理并優化業務流程、明確關鍵環節、識別風險隱患、制定風險應對措施、規范業務流程等,實現對內部權力運行過程的有效管控,形成有效制衡的完整體系,把權力運行關進制度的“牢籠”。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,制度的價值在于落實。制度只有真正貫徹執行、落實到位,才有執行力、公信力和生命力。要健全權威高效的制度執行機制,強化制度執行力度,堅決杜絕做選擇、搞變通、打折扣的現象。
強化權力運行監督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“監督是治理的內在要素,在管黨治黨、治國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。”為確保公權力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,就必須健全內部監督和制約機制,落實監督責任,規范監督程序,創新監督方法,加強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監督檢查。要統籌各類監督力量共同發揮作用,逐步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縱向監督、同級及相關部門的橫向監督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的立體化監督體系。要瞄準重點領域、關鍵環節開展靶向監督,著力加強對選人用人、招生錄取、基礎建設、財務管理、后勤保障、科研經費等重點領域、關鍵環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,高度關注教職工生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,鍥而不舍治“四風”樹新風,強化對權力運行過程的全面監督。要堅持失責必問、問責必嚴的原則,強化監督、鐵面執紀、嚴肅問責,對推諉扯皮、敷衍塞責等不作為、慢作為、亂作為的部門及其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。(筆名:蔡清風)